•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1-08-2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苏教办基函〔2021〕3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的育人功能和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学校作业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重要性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加强学校作业管理,旨在强化作业的育人功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控制作业的总量,不断提升作业的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引导学校、家长、社会树立正确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作业管理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提高思想与行动自觉,全面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把加强作业管理当作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强化内涵质量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学校主体作用发挥,因地因校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方案,构建校本化、常态化落实机制,调动学校、家长和社会的积极性,确保作业管理各项规定要求落细落实落地。

二、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各项要求

国家从学校作业的育人功能、总量、设计、质量、批改、评价等方面对作业管理提出十项规范要求。各地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把十项要求坚决贯彻好,扎实细致研究部署好,不折不扣执行落实好。要严格遵循国家规定要求,加强作业的统筹管理,严控学校的书面作业总量。要加强对作业设计和实施的指导研究,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提高作业设计的质量与效益。要全面推进课后服务,确保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要强化学校主体责任,所有中小学要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学规律的作业管理实施方案,确保校校落地见效。要严明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把“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禁止校外培训机构留作业”作为当前教学工作的纪律底线,坚决执行到位。要加强督查考核,把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纳入到各级责任督学对学校的日常监督范围,实行常态化监督与管理,同时强化督导考核,对违规地区和学校严肃问责。

三、积极构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长效机制

学校作业管理是一项极易反复的工作。各地要结合手机、睡眠、读物、体质等管理要求,系统设计,统筹推进,综合施策,从常规管理、教研培训、家校社协同、作业公示、督查考核、公开举报渠道、常态监测等方面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在严控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创新作业类型方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方面要有保障长效运行的有效举措,以规范、稳定、配套的制度体系保障作业管理要求常态化落实,确保作业管理覆盖每个年级、每个班级、每个学科,确保中小学生的作业负担明显降下来。

四、切实抓好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教育引导

全面理解学校作业管理要求是抓实抓好作业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各地要指导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将管理的要求宣传到每一位教师、每一位学生,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面向家长、社会广泛开展宣传。要指导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将学校作业管理要求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督促孩子主动完成作业,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不增加孩子校外机构学科培训负担,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各地要全面掌握本地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本地落实情况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谢雪岭,联系电话:025-83335622,邮箱:339797649@qq.com。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