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宁区中小学责任督学2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2-02-10

 

一、主要工作

1. 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重点是持续做好学校卫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督导检查

2. 制定2022年上半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和持续做好学校卫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1.各责任督学认真学习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宁教局办函〔2022〕2号)、《关于持续做好学校卫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江宁区教育局制定的《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督查重点是持续做好学校卫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

2. 各责任督学采取实地督查与线上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小学责任督学于2月13日前按照《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分组安排表》与相关组长联系,确定到责任区学校督查时间,与检查组同步进行。2月13日—14日,完成实地督查的学校不少于3所,兼顾城区与街道学校。其他2所学校可以采取线上督查方式进行。

3.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表》,全面排查梳理,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资料、与校长、教职工交流等方式采集督导信息,并做好督查文字和拍照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逐项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立即整改并跟踪督查。

4.责任督学完成督导报告(综合5所学校,内容包含基本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建议),汇总挂牌督导学校存在的问题,填写《江宁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问题清单》于2月21日前发至邮箱jnddslcy@163.com。

(二)制定2022年上半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责任督学学习《江宁区2022年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结合挂牌督导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好本人的《2022年上半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于2月26日前发至邮箱jnddslcy@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的通知》(宁教局办函〔2022〕2 号 )

2.《关于持续做好学校卫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3.   《中小学、幼儿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检查表》

江宁区教育督导室

2022年2月10日